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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 http://collection.sina.com.cn/plfx/20110919/022739052.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9日 02:27 大江南收藏


  鑒定風波


 


  中國文物“出口轉內銷” 文物鑒定請抛開“標型器”


 


  李小雲波


 


  文物鑒定的水有多深?9月上旬的熱點新聞“金縷玉衣騙貸案”,再度泛起波瀾的杭州“壺王”事件,讓人感知一二。兩件隨便找來一些玉片串起來的玉衣,就被幾個專家“評估”爲24億元;而杭州南宋官窯博物館裏經過專家鑒定的唐代“壺王”,也被指爲贋品……


 


  虛假鑒定文物,獅子大開口黑心洗錢,出具鑒定證書讓一般藏品穿越時空,跨朝跨代。此雖鑒定隊伍中叢生的亂象之一,卻足使千百萬收藏者的心靈大感傷害和困惑,“鑒定師”在世人眼裏大失公信。我們不禁要大聲疾呼:“我們還要不要鑒定?”“誰來爲文物鑒定正名?”


 


  文物鑒定不“真”就“假” 我們期待“有待研究”


 


  不論什麽場合,尤其在臺上,衆人屏氣凝神張望著執鑒者對上手藏品會給個什麽樣的說法,但不真、就假(“仿品”、“贋品”、“臆造品”)。誰聽說過“有待研究”之類的話嗎?這豈不意味著收藏界天文數字或繁星般的中國文物,幾個、十幾百把個鑒定家們就能一抹不梗手地“通吃”了?有多少都統統逐一分分鐘搞定?不假、就真,多麽的神乎!然而,今年初才被發覺,某些曾不被認可的文物一跑出去,很快被國外專家搞定,拍出天價,國人驚詫!國內照樣有“高人”說“身份不明”。專家怎麽了?!


 


  《大量珍品流失海外,仿品贋品充斥國內》的文章說,中國文物大量流失都曾經歷如下過程:在中國出土,不被認可,遂流出去;海外被認可,再天價買回;沒有被認可的,繼續流出……更加令人慨然的是不少“身份不明”的珍品出境後“登堂入室”進入了外國博物館。難怪某專門收購中國文物的洋人說,中國這樣下去,“OK”!這令“衆多文物專家、民間藏家和愛國人士驚呼當前中國文物‘出口轉內銷’是咄咄怪事”。


 


  按圖索驥對比鑒定 慣用官方藏品作“標型器”


 


  用一位85歲的孫老先生的話說:“因爲用20世紀50年代標準來衡量新出土的器物,導致錯判的並不在少數。”這話說得豈不已夠明白了?似乎在說執鑒者慣用官方博物館的藏品作“標型器”,將它們爛熟於心地儲存在腦海裏,按圖索驥或瓜瓢比葫蘆地實施對比鑒定。而對新面孔文物,根本不以歷史文化含量的思維去嚴謹對待和加以考證。


 


  如對陶瓷的器型、胎釉、彩料、紋飾、款識等,官方藏館裏的東西是什麽樣,被鑒物就該像它什麽樣。古時張三、王二的被官方收藏了下來,同窯匠師趙、李、鄭、吳、陳、黃的作品還在民間或剛出土發現,比鑒有差異就不被認可;元代景德鎮數十、百十戶生産的元青花,五六十年裏似乎家家都畫一個樣式的龍,公龍的頭毛對不上母龍的毛就很可能不被認可了;市場上那些土鏽斑斑的杯、盤、碗、碟上,清一色從成窯飛出的一批批土裏吧嘰的黑尾公雞,對不上官方的成窯雞紋器就可能也不被認可,因爲專家學者說“景德鎮黑彩始於康熙”;官方博物館藏品裏沒有成化官窯的大器,收藏界就斷定“成化無大器”之說等等。


 


  相當部分鑒定者慣常以官方藏品“以偏概全”實施對比鑒定,早已是行業的“通病”。以爲官方博物館將歷代的陶瓷都囊刮盡了,民間不會再有什麽東西似的,固見深深。民間一有真品到來,連認都不敢認了。


 


  文物豐富今非昔比 鑒家對民間藏量估計滯後30年


 


  其實當今收藏界的文物極爲豐富,早今非昔比。實際上某些鑒定者面臨豐富文物的態勢,恐已摸不著頭腦,心裏都是蒙的。韓國首爾一家紅山文化中國陶瓷博物館,今年初不就在《收藏界》刊登廣告宣稱,正展示的紅山文化玉器就500多個,宋、元、明、清陶瓷200多個,並聲稱是中國專家極力推薦的嗎?2011年6月19日《大江南收藏》A02版報道湖北武漢一喬姓藏家收藏的紅山文化時期玉器就達一千多件,“量多質優,國內罕見”,有小至拇指蓋的把玩件,有大至七八十釐米高的“太陽神”。全世界的紅山文化玉器只有300多件,早都是老皇曆了。鑒家對當今文物藏品資源早該有個清醒的認識了。


 


  鑒家們太低估了文物在民間的藏量,至少滯後了30年。有些鑒定家很少接觸市場,即使經常遛攤,對有些文物是不一定認得的,因爲官方藏館裏本就沒它們可對照的半點影子。其實,某些不被認可的文物正在民間最大的博物館裏。


 


  我國文物藝術品鑒賞與收藏真正上路的時間並不長。中國數千年歷史,文物博大精深,一些鑒定者敢說自己不正在摸著石頭過河?


 


  “幹得越久,膽子越小” 對“新文物”不認可難具公信力


 


  《收藏界》主編董凡先生曾說,我聽到很多業內資深專家都表示過:“這行幹久了,越幹膽子越小,越幹越知道水深不可測,幾十年下來,反而覺得自己回到了入門水平。”連很多資深專家都知道當今極爲豐富的文物在出現,始感心有餘而力不足,說了個大實話、大真話。


 


  前不久,民間“尋寶”活動走進某城市,一專家上手了件看似有些老氣的青瓷,翻來側去,琢磨來去,拿在手上對旁坐的另一位專家說:“我們館裏都沒有。”對方相視無言時那東西已遞還給了持寶人。看看!這是不是什麽都拿館藏品來比?


 


  通常不被認可的文物,往往是官方藏館裏見不到的,權威出版物的圖錄或文字裏同樣也沒有它們的蛛絲馬迹。以“樣本”比對,循規蹈矩的鑒定模式似乎就是我們一直走著的路,一直堅守著這“以偏概全”的陳見怎麽能行?新面孔文物出現得需要一個全新的認識過程,如果對某些突如其來的文物把握不了,就不予認可,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地“顧面子”忽悠群衆,是難具公信力的。


 


  “鑒定文物十大“潛規則” “盲信盲從”將珍品棄之國門外


 


  當今收藏界大量文物得不到執掌鑒定權者認可的“潛規則”有十:一是官方博物館藏品中沒有的,不認可;二是官方考古機構從未發現過的,不認可;三是陶瓷歷史文獻裏沒有記載的,不認可;四是文獻雖有記載,但敍述不詳的,不認可;五是與官方藏品似像非像,款識、色彩、紋飾等稍相差異,把握不了的,不認可;六是藏品來歷不清或“身份不明”的,不認可;七是權威出版物裏已“界定”或“斷定”沒有的,不認可;八是權威鑒定機構認知不了的,不認可;九是時下當紅鑒定家或名人“新發現”某類器物的製作工藝“前無古人可爲的”,不認可;十是一般藏家論證是文物,與權威專家“觀點”相悖的,不認可。


 


  歷史遺存下來的器物,一在世上,二在土裏、水裏,各時期各朝代的各品種的器物都千模萬樣,誰都不可能盡收眼底一覽無遺。歷史存在著許多未知的東西,凡個人猜測、推測等主觀臆斷某品種器物沒這、沒那,都是沒有科學道理的。這類“斷定”由於出自權威出版物,一旦被相當數量的鑒家不加分析即視如“皇天鐵券”,必就輕言將文物給誤判了。


 


  文物總是需要鑒定的,如果鑒家盲目恪守所謂的“斷定”,許多與之相悖的珍品文物怎能顯露尊容?對本土之珍如棄兒般不與相認,國無容身之地,它們沒了價值體現,咋不外流去撈回點血本?當務之急是給尚未被鑒定者們認可,而流散在民間或部分已流失國外,仍有相當數量倍受國內藏家們呵護的一些珍品文物正名。如果執掌鑒定權者對一些權威“斷定”或“論斷”盲信盲從,再不警醒,許多珍品必將被摒棄在文物之外!


 


  鑒定專家不能被錢熏黑了心


 


  江蘇省收藏家協會會長、原南京博物院院長徐湖平近日在接受《大江南收藏》專訪時曾指出,五千年的東西確實太多了,猛一個東西冒出來,你要人家一眼看出是哪個朝代的,這也太難爲人家了。當然,這裏面也有一個人爲的問題和一個水平不夠的問題。


 


  有的人確實是認識水平不到位。但有的鑒定專家,卻是心被錢熏黑了,故意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現在我看到一些證書,有些所謂的專家跟人家講,這件東西怎麽好怎麽好,然後是哪一個朝代的真品,估價1000萬、1500萬……然後收取人家一定比例的費用。你說1500萬,按1%提成是多少錢?我覺得這樣的做法不是我們所能夠接受的東西。我不提倡這些做法。”


 


  “我非常推崇一個人,叫耿寶昌,這位老先生是中國古陶瓷界的泰斗,看陶瓷絕對權威。他從來不給私人看,從來不收取別人的費用。我不反對專家在鑒定過程中收取一定的費用,這也是知識産權,是一種生活來源,專家也要生存,退休工資很微薄,但是不能被錢把心熏黑了。”


 


  手中有藏品需要鑒定的藏友該怎樣辨別出真正有水平的鑒定專家,盡可能地避免上當受騙?徐湖平表示,現在有的專家什麽都能看,書畫也能看、玉器也能看、瓷器也能看,通才!比如醫院的醫生,這是個大概念,但你不能讓內科主任去給病人接骨頭,術有專攻。所以,當你碰到這種“通才”,什麽都能看的,你要打個問號。要是碰到什麽朝代都能看的,也要打個問號。


 


  【專家點評】


 


  當文物鑒定專家必須冒風險


 


  法制社會沒有“免罪金牌”一說


 


  長期以來,專家似乎是旱澇保收的一種身份。凡事說對了、做對了自然能夠保身份、提身價,搞砸了的話,“失誤”、“走眼”便可解決一切問題。近來多聞藝術品收藏市場上一些專家“貓膩”多多卻毫髮無損甚至收益猛增。怪不得世界收藏家協會副主席兼中國總會會長、世界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主任王文祥放此豪言:“我們沒有風險啊,因爲黃金有價玉無價。”


 


  大家都知道,醫生出了醫療事故死了人,不能說醫生是故意殺人。可是,如果醫生事先明白自己的操作必然致人死命還故意爲之,那麽此醫生就是故意殺人。同理,專家一時走眼看錯了文物,不能說專家就是造假。但是專家明知東西是假卻還幫物主正名且收下了鉅額好處費,那麽專家不是造假是什麽?物主拿著正了名的假貨去詐騙且得逞,那專家不是幫兇是什麽?


 


  商人謝根榮騙貸案近日正在進行二審。法院查明,謝根榮憑藉兩件“金縷玉衣”取得銀行信任,獲得5000萬元貸款及4.5億元銀行承兌匯票。實際上,“金縷玉衣”系僞造而成,僞造文物後,謝根榮出錢請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等5位專家估價,而專家僅“隔著玻璃看了看”就給出24億元估價。


 


  這裏不再列出專家們的名諱,因爲媒體已經有了詳盡報道。要好好說說的,是如何隔著玻璃看出24億元估價。儘管現在欺世盜名的假專家滿天飛,但是這幾位確實是在業內有著響當當名號的,知道鑒定評估的程式,知道漢代“金縷玉衣”的價值和影響力,更知道真貨贋品的區別。


 


  這24億元的估價,其實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因爲把破玉片串成玉衣的造假人,就是把5位專家和奸商勾結在一起的掮客。專家們不怕出賣自己的良心和學術地位,並不僅僅是爲了幾十萬元的評估費,也不是沒想到奸商會據此行騙。專家們爲人失去了最起碼的準則,更主要還是因爲他們覺得自己的做法沒有風險。


 


  這件事情之所以被擺在了明面上,是因爲銀行實在扛不住幾億元的虧空。而一部分專家們不負責任、不顧良心、破壞市場秩序的言行給市場、給社會環境究竟帶來了多大的負面影響,真的是難以估算。法制社會,沒有免罪金牌一說。雖然黃金有價玉無價,但法律不能沒有準繩。奸商詐騙,給國家帶來巨大的損失,那麽,爲奸商提供“作案工具”的著名專家們,是不是也不能逃脫幫兇的罪名?在受到輿論譴責之餘,他們更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專家必須有風險,不然,整個社會將會被各種不負責任的言行,甚至是惡意的騙局所左右,其危害程度難以想象。


 


  【相關鏈結】


 


  鑒寶專家 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作爲一種影響甚廣的科學實證性活動,民間文物等藝術品鑒定亟待法律規範,諸如鑒定的性質、鑒定人及鑒定機構的資格、鑒定的程式、鑒定的法律責任、鑒定的監管等,都需要進行立法補缺。只有將文物等藝術品鑒定上升到政府層面監管,只有確立其必要的規則屏障,才能確保鑒定專家的良心不被迷惑,才能使文物等藝術品鑒定市場的秩序不被擾亂,才能有效遏制大規模的造假行爲。


 


  同時,我們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規定,來有效地規範文物等藝術品市場的鑒定亂象。我國刑法中就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規定承擔資産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仲介組織及其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另外,如果鑒定專家在明知對方利用自己的鑒定從事欺詐銷售或拍賣等行爲,還堅持爲其提供虛假鑒定證書的,視爲共同犯罪,對其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文物鑒定自律和監管均有欠缺


 


  藝術品市場混亂,專家鑒定不靠譜,除了缺乏成熟的行業自律以外,法律規範與監管缺失也難辭其咎。在發達國家,藝術品鑒定市場有一套完善的市場機制進行約束和規範,鑒定師被證明惡意鑒定並給交易雙方造成損失的,將會被取消資質,終身不得再進入這個領域。例如在歐洲,鑒定師需爲鑒定行爲承擔風險後果,一旦認定存在欺詐將受到嚴懲,造假者甚至因此一貧如洗。


 


  目前,我國民間的文物鑒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業自治,也缺乏法律層面的規範和監管。與文物鑒定有關的法律制度,如文物保護法、拍賣法、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管理規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等,均對民間的文物鑒定幾乎沒有涉及,有關鑒定專家的資質、鑒定程式、法律責任等也是空白。


 


  因此,有人稱,目前國內藝術品鑒定市場處於無法律管、無機構管的狀態。也就是說鑒定者無需對鑒定行爲負責,也不需要承擔風險。正是因爲這種規則的缺失,形成了當前文物鑒定無門檻、無標準、無責任的狀況,使得民間文物鑒定人員良莠不齊。


 


  臺北故宮 不得私下鑒定民間文物


 


  “不私下爲民間文物做鑒定、估價,這是一個國際博物館界的基本倫理。”臺北故宮博物院登錄保存處處長嵇若昕接受記者專訪時說,“臺北故宮絕對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如果有,一經發現,我們有明確法律和規章,將按照臺灣有關公務員的相關法律等進行處罰、記過以至免職。”


 


  2004年通過的“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職業道德準則”(新版)規定,“對其他物品進行估值,只能是應其他博物館、法律賠償、政府或其他主管公共權力組織的正式要求”。


 


  據瞭解,臺北故宮的研究人員每周都會在固定時間爲民間人士所攜帶的“寶貝”提供諮詢服務,但前提是: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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